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提纲 一、明确了立法目的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方针和机制(2个明确,1个完善)
1.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2.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3.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1个明确,6个建立,4个增加,9个完善)
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2.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3.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4.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6.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7.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黑名单)和通报制度。
8.增加了委托服务后安全生产责任仍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
9.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规定。
10.增加了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规定11.增加了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的规定。
12.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规定。
13.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
14.完善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15.完善了生产经营发包、出租安全管理的规定。
16.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规定。
17.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18.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19.完善了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0.完善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2个强化,1个建立)
1.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2.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
3.建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连带处罚。
四、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1个确立,2个增加,1个提高)
1.确立了“有错可罚”原则。
2.增加了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限额。
3.增加了拒绝、阻碍依法监督检查的处罚规定。
4.提高了责任事故发生单位的罚款数额。
五、完善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规定(1个完善,1个建立)
1.完善了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建立了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行政中心整理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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